亚太事务中心
>>全力助您早日实现明日辉煌
梦 想 目 标 计 划 成 就 辉 煌
>> 返回首页
>> 公司简介
>> 留学澳洲
>> 移民澳洲
>> 专业服务
>> 澳洲概况
>> 最新消息
>> 客户来信
>> 热点问题
>> 联系我们
>> 英文版
返回新闻列表
2008年7月1日
修改后的《移民条例1994》明确规定,自2008年七月一日起,凡依法申请公民身份复审及诉讼的申请人,可申请取得050类别的过桥签证。
个人隐私保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