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技术移民--医师类别
以下移民条例的改动是为了能更好的协助医师类别在独立技术移民类别下的进行:
医师类别被列入技术职业清单(SOL)
2004年5月20日,以下医师职业被列入技术职业清单:
|
职业名称
|
代码
|
|
专业类别
|
|
医师
- 一般医师
|
2311-11
|
|
医师
- 麻醉师
|
2312-11
|
|
医师
- 皮肤科医师
|
2312-13
|
|
医师
- 急诊医药专家
|
2312-15
|
|
医师
- 妇产科医师
|
2312-17
|
|
医师
- 眼科医师
|
2312-19
|
|
医师
- 儿科医师
|
2312-21
|
|
医师
- 病理科医师
|
2312-23
|
|
医师
- 专家内科医师
|
2312-25
|
|
医师
- 精神病医师
|
2312-27
|
|
医师
- 放射科医师
|
2312-29
|
|
医师
- 外科医师
|
2312-31
|
|
医师
- 专科医师 (未在他处分类)
|
2312-79
|
“医师”类别的移民分数为“60”。
职业评审过程
如果你递交的职业为医师类,你必须获得你打算执业的州或地区的医委会出具的正式医学登记证。
你必须获取该正式医学登记证方科申请独立技术移民。
移民局将接受以下由州或地区医委会出具的证书:
1.
正式/无条件限制/一般 医学登记证; 或
2.
有条件限制的专科医学登记证
(允许一个人在他的特定领域内工作,而不需要进一步的培训或指导)
正式医学登记证
如果你的医学证书是从不被澳大利亚医学协会(AMC)认可的学校获取的,那么你必须参加'AMC'的考试并完成一段时间有指导的实习,方可获取正式医学登记证。'AMC'的考试包括选择题和临床测验。
如果您想获取更多关于'AMC'考试的信息,请参见'AMC'网站
http://www.amc.org.au
一旦你通过了'AMC'的考试,你必须向你所要执业的州或地区的医委会提出获取正式/无条件限制/一般医学登记证的申请,以获得在执业的许可。
各州及地区地点和联系方法的列单请参见州/地区
医委会
有条件限制的专科医学登记证
如果你在海外获得的专科证书不被澳大利亚认可,你必须向'AMC'/专科医学学院提出申请,评审你的专科培训及证书是否等同于澳大利亚培训的专科。
详细信息请见http://www.amc.org.au
学院及联系方法列单请参见专科医学学院
当你获得一所澳大利亚专科学院的认可后,你必须向你打算执业的州或地区的医委会提出申请,以获得在该专科领域内执业的许可。
各州及地区地点和联系方法的列单请参见州/地区
医委会
医师类别被列入技术移民紧缺职业清单(MODL)
请参见技术移民紧缺职业清单(MODL)
|